申请人:李文足 女 1985年4月5日出生 家庭主妇
地址: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##
身份证号码:4228231985040506##
电话:176004057##
邮编:100085
代理人:王峭岭、野靖环
被申请人:山东省监狱管理局
法人代表:王立军
地址: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163号
复议请求:
1、请求复议机关确认被申请人“逾期20个工作日不回复政府信息”的行为是不依法履行法定职责;
2 、责令被申请人依法公开申请人所申请的政府信息内容。
事实与理由:
申请人李文足的丈夫王全璋于2019年4月29日移送到临沂监狱,但临沂监狱以会见室装修阻止家属会见。
在2019年5月20日,申请人在姐姐们的陪同下前往临沂监狱,向临沂监狱当面提出要求会见王全璋的诉求。我们在临沂监狱连续三天,临沂监狱就是不让会见。
故申请人李文足在2019年5月24日向山东省监狱管理局申请信息公开。
要求公开临沂监狱会见室装修(改造)的项目审批文件、临沂监狱会见室装修(改造)的与施工单位的协议书、临沂监狱会见室装修(改造)的施工许可证以及临沂监狱服刑人员王全璋的体检报告等。
申请人寄出的信息公开申请书,于2019年5月25日显示妥投。但是,直到今日,整整40个工作日,申请人并未收到任何答复。根据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应在20个工作日予以答复。如有延期,应当告知申请人,延期最长也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。申请人既没收到回复,也没收到延期通知书。
因此,为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,特此向山东省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。请查明事实,依法支持申请人的请求!
此致 山东省人民政府
申请人:李文足
2019年7月24日
代理人:
1、王峭岭 女 电话176101897##
住址:北京顺义区后沙峪##
身份证号码:4102241972020300##
2、野靖环 女 电话:156113604##
住址:北京市西城区##
身份证号码:370303195301181###
附件:
1、信息公开申请表
2、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
3、委托书
4、代理人王峭岭、野靖环身份证复印件
5、邮寄EMS单据复印件和妥投截图
6、申请人结婚证复印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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