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)2020年4月23日,本网获悉:获刑4年的河南省基督教“呼喊派”教会成员贺凤已于2020年3月刑满获释。
贺凤:河南省永城市人,又名贺长结,“呼喊派”信徒, 河南省永城市 “呼喊派”教会骨干成员,中国曾押良心犯。
自信仰和加入基督教“呼喊派”教会以来,因该教会意识形态有别于中共当局的倡导,同时其经常积极参加教会敬拜聚会,随屡受地方当局严管打压;1994年4月7日,曾因多次进行教会聚会而被永城县警方以涉嫌“扰乱社会秩序罪”收容审查;
同年5月10日,虽被解除收容审查,又于同日被转行政拘留15天;1996年6月25日,曾因继续该教会宣教活动而被河南省商丘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以“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”处劳动教养1年;
解除劳教后,因拒不认罪,被指“屡教不改”,1999年1月6日被当地警方以涉嫌“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”行政拘留15天; 2004年5月,被当地警方以涉嫌“扰乱社会秩序罪”行政拘留15天;2004年7月23日,被商丘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第二次以“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”处劳动教养1年6个月;
2006年2月,曾因与吴姓、孙姓和李姓三名教会信徒共同秘密组建恢复“呼喊派-主恢复地方召会”,并成立“呼喊派-永城地方召会”,其中吴任长老,其与孙、李分别任同工(即一种负责教会活动的职称),并将永城市区域划分为老城区、马桥片、茴村片三个地方召会,负责具体实施恢复和重建教会活动,随被当局知晓,并立遭严控打压;
2006年10月18日,其被永城市检察院以涉嫌“邪教罪”正式批捕,后被取保候审释放;
2016年3月3日,贺凤突然又被永城市警方以涉嫌“邪教罪”收监逮捕,被控其在2006年“明知是邪教组织而积极参与恢复,伙同他人组织、利用邪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、行政法规实施,其行为构成组织、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”;
2016年9月8日,被河南省永城市法院一审以“组织、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”判处有期徒刑4年;2020年3月2日,刑满释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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