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)2020年4月25日,本网获悉:甘肃省武山县访民孙金秀,于前天(22日)上午拿着阅卷申请书和生效判决书,到甘谷县法院档案室要求复制被以“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罪”一案的案卷,准备依法提起申诉。法院办公室主任张文海让孙金秀等着,一个多小时后,张文海粗暴地将孙金秀推出门外,吼道:卷宗有秘密,你不能阅卷,更不能复制,你的什么身份是坏分子。
据孙金秀反映,其决定找院长要求复制案卷,结果被七、八个法警强行把抓进去关在关押犯人的审讯室,里面的法警对其进行威胁,说我们的言行监控就坏了,执法仪我就删了,只留下你的,你到北京去,不要找我们!又一干部对其威胁,说你有本事往北京跑,找我们干什么?找我们没用!十几个恶狼似的法警轮流看孙金秀,说等领导忙完了就接待你,不让孙金秀离开,让其在监控下上厕所,又冷又饿被关押一天,没见着领导影子,直到黑天半夜了,把孙金秀推出门外。
2013年8月2日下午,甘肃省武山县访民孙金秀到府右街邮局,准备给国家领导人邮寄上访信,结果在遭到盘查后,被一个警号为028910警察拖到摄像头盲区,该警察将其头摁在地上,跳起来用穿着大皮鞋的脚猛踩头部,导致其右耳听不见声音,右眼失明肿痛出血,并在昏迷不醒的状态下被扔在永定门的马路边。为此,孙金秀一直在执著地找北京公安督察讨说法,要求验伤、追责。
2014年2月26日上午10点半左右,北京督察总队的郭强督察正式答复孙金秀,称经过前期调查,西城府右街派出所警察属正常执法,没有过错,府右街不允许上访,你们有肢体接触,我们愿意支付一部分医药费,现在督察总队的工作已经结束,没有书面结果。当孙金秀到督察总队提出质疑时,魏保军副总队长出来说,如果再找他,就会对孙金秀不利。
2017年10月初,武山县委常委林如海到孙金秀家中,做孙金秀妈妈的工作,说要解决孙金秀的信访问题,让其妈叫其回家。同时武山县公安局领导在电话里也给孙金秀承诺,说就在家呆十天,最多到月底,然后爱干啥干啥去,没人管。于是,孙金秀于10月11日主动找到了在北京的武山公安,配合他们回到地方,没想到直接拉到公安局,刑警队把其强制到地下室强行照相后,强制到铁椅子上问讯问,然后以“涉嫌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罪”起诉,因其开庭时态度不好,就又被加了一个“扰乱法庭秩序罪”,最后判刑两年三个月,直到2020年1月19日刑满释放。
本网认为,根据刑事案件卷宗复印规定,及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公开的若干规定》第十六条,孙金秀到法院要求复制刑事案件的案卷材料,并不涉及国家秘密、商业秘密等不宜公开的文书材料外,甘肃省甘谷县法院以暴力方式阻止其行使正当权利的行为,恰恰证明了该案件存在不公正或违法之处。
孙金秀说:我当时被拖出法院时,手指头差点被法警掰断,是我向路人喊救命他们才松手,到凌晨时分我才回到家,真是国徽下的暴行,天理难容!
孙金秀电话:18393980259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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